成都市新型产业用地 (M0)管理意见出炉 5月8日起正式推行
2020-04-27 14:52
为支持培育发展新产业、新业态,以创新驱动加快产业转型升级,日前,成都市政府办公厅下发《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型产业用地(M0)管理的指导意见》(下简称“《意见》”),将从5...
为支持培育发展新产业、新业态,以创新驱动加快产业转型升级,日前,成都市政府办公厅下发《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型产业用地(M0)管理的指导意见》(下简称“《意见》”),将从5月8日起正式推行成都版新型产业用地。
《意见》明确,新型产业用地(M0),是指主要用于融合研发、设计、检测、中试、新经济等创新性业态及相关配套服务的工业用地,分为新供应M0和已供工业用地调整为M0两种类型。新型产业用地(M0)总规模原则上不得超过所在区(市)县工业用地总规模的5%,新供应M0年度计划原则上不得超过所在区(市)县工业用地年度供应计划的10%。
《意见》中提到,新型产业用地(M0)项目用房包括产业用房和配套用房。
产业用房,是指直接用于项目生产、研发、设计、测试、小试、中试、勘察、检验检测等功能用途的用房;不得用于住宅、商业、餐饮、宾馆等经营性用途。配套用房,是指为满足职住平衡、新型产业配套等需求修建的员工倒班房、集体宿舍、租赁型产业园区配套住房、食堂、超市等配套服务功能用途的用房。
《意见》要求,新型产业用地(M0)应规划布局在全市66个产业功能区范围内。
此外,对新型产业用地(M0)的规划控制也有相关规定。《意见》指出,新型产业用地(M0)容积率原则上不低于2.0,不高于4.0。在满足城市空间品质、公共服务和市政配套承载能力的前提下,由属地政府根据产业引进的相关要求和“一图一表”研究结果合理确定新型产业用地(M0)容积率、建筑密度等规划控制指标。
据悉,《意见》自2020年5月8日起施行,有效期2年。